在學校宣傳同性戀

同運組織近年不斷向學校教職員施壓,要求將同性戀教育放入學校課程。這些組織要求學校教導同性戀是正常及不可改變的特徵,學童應在幼稚園時期就確定其性傾向。他們認為不應嘗試治療有性別混亂問題的學生,反應開辦相關小組,肯定受同性吸引及其行為。

為說服學校,曾有十三個相關組織聯合出版《性向與青少年真相》小冊子,參與組織包括美國兒科學會、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全國教育聯會,他們於2008年1月將份小冊子郵寄予全美一萬六千所公立學校監理人,聲明小冊子目的為:

l 宣揚概念--學生之間(不論年齡)存在各種形式的性吸引,這應該是平等及完全正常的;包括異性戀、同性戀及雙性戀。

l 提醒教育工作者,所有性傾向調整治療可能有害及應予禁止。

l 警告學校必須准許宣揚同性戀生活方式的學生組織在校園內。

對此,美國兒科醫生學院不表認同,並提出以下科學理據作回應::

l 歸根究底,同性吸引取決於各種因素,包括家庭、環境與社會影響。對某些人而言,潛在個性的遺傳影響可能也有一些角色。

l 儘管同性吸引不一定是個人有意識的決定,但對很多人而言,這仍是可改變的。

l 在青少年時期就判斷及確定學童的同性吸引是言之過早,也可能帶來傷害。

l 許多擁有同性吸引的青少年,往往有不愉快的童年經歷包括性侵犯,他們有接受治療的需要。

l 同性戀生活模式帶來嚴重健康風險。

l 性傾向調整治療是可以有效的,學生和學長須清楚所有不同類型的治療選擇。

l 沒證據顯示肯定同性戀的活動,如同性戀學生會等,能紓緩青少年同性戀者的健康問題。

《性向與青少年真相》小冊子的內容,僅建基於協辦組織認同青少年同性戀的宗旨,並非建基於實質證據的科學研究。

無論人的性傾向為何,性行為(或性活動)仍是有意識的選擇。任何在一夫一妻婚姻以外的性關係,都是不健康及不合適的。

上述聲明得到下列文件中的參考支持:

“Homosexual Parenting: Is It Time For Change?”(http://factsaboutyouth.com/posts/homosexual-parenting-is-it-time-for-change) by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Pediatricians

“Empowering Parents of Gender Discordant and Same-Sex Attracted Children”(http://www.americancollegeofpediatricians.org/Empowering-Parents-of-Gender-Discordant-and-Same-Sex-Attracted-Children.html) by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Pediatricians

“NARTH Response to “Just the Facts about Sexual Orientation and Youth”(http://www.narth.com/docs/narthresponse.html) by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 Therapy of Homosexuality

“A Response to the APA Factsheet”(http://www.narth.com/docs/nonFactSSAEducDale.pdf) by O’leary, Byrd, Fitzgibbons, & Phelan

(文章來自Facts About Youth, 網路連結:http://factsaboutyouth.com/posts/on-the-promotion-of-homosexuality-in-the-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