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異性相吸。
這句俗語用很簡單的字眼,解釋了我們往日同性戀的狀態,以及我們如何能夠揭開潛藏的問題。
只要我們覺得其他男人是有別於我,而同時我們認定了其他女性為我們的姊妹,我們仍然會被「異性」吸引──那神祕而未知的男性特質。對我們來說,總覺得其他男性是「異性」,所以在性方面被他們吸引也是很自然的。起碼,在最初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太多同性戀感覺,反而是感覺不到自己的性別,因為內裡缺乏男子氣慨,就會被那些讓我們感覺到男子氣慨和完整的人吸引。
每個男士都渴望有男子氣慨。對於我們,這種渴望卻不經意地變為性慾。但我們也發現可以不是如此,當我們在情感的基層方面滿足對男子氣概的渴求。
我們是過來人,在醫治過程裡我們發現(最少這是我們的情況),原來同性戀的感覺不過表徵,背後藏著更深問題,有著長久以來被掩埋的苦痛,那其實與性慾的渴望無關。這反而往往在於我們的自我身分認同、自尊心(特別是我們的「性別自尊」)、人際關係與靈性生活,一旦發現並醫治潛藏之痛,同性戀表徵自會消失。
同性戀根源調查
2004年,「改變有可能」(People Can Change)事工對其網上支援團體的會員進行調查, ,看各會員對於自己人生中產生同性戀感覺的最主要成因之意見,調查包括二十五項可能因素,從生理狀況到個人選擇,有逾二百位男士回應。
(請留意,是項調查對象並非一般「男同性戀」人口──即接受其同性戀身分、並樂於採取此種生活模式者。是項調查對象,乃尋求克服、或減輕同性戀慾望的男士。一般男同性戀者對調查問題可能給予相同或不同的回應。)
1. 父子關係:按調查,有97%受訪者認為問題源自父子關係,使他們發展出同性性吸引──這是受訪者選為三大因素之一。(見調查報告第6頁)
在同性戀問題上掙扎的男士,大多數覺得自己在成長期內得不到父親足夠的愛、肯定與教導,也不會視父親為男性角色榜樣。受訪者多感到遭父親遺棄(包括真實或主觀感覺),或是父親長期缺席、敵對或冷漠(遺棄的一種形式)。
正如其他人際經歷,這並非普遍模式,也有同性戀者其問題不在於父子關係,而是在於與兄弟、或男性同儕關係,或曾受男性性侵犯,這都可能會造成很深的傷痛。無論成因為何,我們一般都渴望有父親形象角色愛護,引導我們進入男性的世界,並有其他男性肯定我們的男性特質。
2. 與男性同儕衝突:相同比率的受訪者(97%)指其同性性吸引亦源於與男性同儕關係,其中半數受訪者認為這是「三大」因素之一。(參報告第7頁)
當我們還是男孩或少年時,會覺得自己不夠「男子漢」,活不出理想的男性形象。我們會覺得自己太胖或太瘦,太矮或太醜,運動細胞不夠,或不夠強壯、不夠英俊,總之及不上自己理想中的男性形象。這不僅是低自尊感,更是性別自尊感低下,我們感到性別缺失,不能建立起整全形象。在我們眼裡,其他男性很自然地就是男子漢,自己卻不然。我們也渴想這分男子氣概,只是不知道該怎樣做;在男孩子堆中,我們自覺是異類和寂寞。
由於覺得自己男子氣概不夠,我們希望得到別人接納與肯定,尤其我們特別欣賞的「真漢子」。漸漸地,我們開始崇拜其他男性的美好特質,但卻自慚形穢,這令我們與「真漢子」之間的鴻溝進一步擴大,愈覺得自己不夠男子氣。
雖然我們崇拜某幾種男性特質、甚至崇拜一般男士,但同時間,我們許多人亦懼怕其他男孩或男人。我們生來性格纖細敏感,很容易覺得遭其他粗獷型男孩排斥,怕被嘲笑,自覺永不能融入他們的圈子。我們許多人害怕體育場,覺得自己永不能與其他人競賽。由於我們很多人被父親拒絕,因此以為自己達不到其他男士的標準,在他們眼裡不屑一顧。
以上種種情況,對身為男兒的我們有何影響?我們會產生性別混亂問題,覺得自己不男不女。因為怕受傷害,我們不僅與個別男性斷絕聯繫,更脫離整個異性戀男性世界,甚至有人與其男性特質保持距離,以自己身為男兒是可恥的、低人一等的。
3. 母子關係(及「箝制型母親」症候群):十名受訪者中有九名指出,其同性性吸引源於母子關係。(見報告第8頁)
除了覺得遭父親拋棄、漠視或敵對之外,不少同性戀者常過分認同或倚賴母親,成為「裙腳仔」;母親竟代替了父親,成為給予肯定我們的角色和導師。可是母親總不能展示給我們看,像男人般地行動和思考。漸漸地,我們習慣以女士的觀點,而不是以男士的,去看男性;我們也慣性以女士的眼光去看世界。這使我們與男士世界的鴻溝進一步擴大。
在男性世界裡我們自覺是異類,反倒更適應與女孩子結伴。甚至有的同性戀者覺得女性氣質優於男性氣質,覺得女性更敏銳,接納性強,更有愛心。和她們一起更安全,要表達痛苦的情緒也更容易。女孩子不會嘲笑我們的感性,反而表達欣賞,也不要求我們在男孩的年紀就證明自己夠「男子漢」。我們習慣認同女人、女孩做我們的「姊妹」、朋友,漸漸地竟以她們為榜樣。我們愈發覺得女孩是「同性」,男孩才是「異性」。
4. 性侵犯:48%受訪者表示,在兒童或青少年期曾遭年長、或更有力量的人性侵犯,犯案者多為男性。有這種經歷的受訪者中,有96%認為事件導致其同性性吸引。(參報告第8、9頁)
5. 其他性經驗:93%受訪者表示曾有其他性經驗──包括在兒童或青少年時期接觸色情物品、性幻想,與其他男孩玩性遊戲,在有此經驗的受訪者裡,93%認為此經歷導致其同性性吸引。(參報告第9頁)
6. 個人性格使然:87%受訪者認為個人性格是主要因素。(參報告第10頁)
許多同性戀者天生敏感,情感細膩,我們認為這是福,也可能是禍。一方面,我們的感性令我們更有愛心、溫柔,比一般人更有靈性觸覺。
另一方面,這種性格有時會招來粗獷型男孩的嘲笑,但卻得女孩接納,加入她們的圈子;這也使母親更保護我們,父親反與我們合不來。更麻煩的是,這使我們臉皮變薄,容易受傷,別人不經意的態度已令我們感到被排斥,於是乎,我們的觀感變為「真實」。
同性戀結果
上述及其他傷害通常是埋伏在表面下的根本問題。複雜交纏的傷痛驅使我們發展同性戀關係,企圖得到慰藉。然而不少過來人發現,設法滿足同性戀慾望只會令根本的問題變本加厲。同性戀,對我們而言,不是解決辦法,只是逃避處理真正問題的代替品。
時間並不會真正醫治一切,我們必須回去面對那些深刻的傷痛,認識之,為之哀傷,釋放應有的憤怒,逐步修補所導致的傷害(在我們能夠承受的程度),最終才能寬恕,繼續前行。
(文章來自People Can Change, “Root Causes, Homosexual Consequences”. 網絡連結:http://www.peoplecanchange.com/change/causes.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