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是道德課題嗎?

Matt Slick

有些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合理生活方式的人,會指出同性戀及同性婚姻都不是道德課題。他們往往盡可能避開談論倫理問題,而集中談論社會與政治議題以推廣同性戀。那麼,究竟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是否道德課題?筆者認為是的。

道德是處理人際關係及釐訂人際間應及不應做之事。

《史丹福哲學百科全書》便將道德定義為:

  • 對一個社會或某些群體,如宗教群體,所表現行為規範之描述;或個人所接納及依循的某套為準則,在特定情況下,此亦乃所有人之行為準則。[1]

網站Dictionary.com定義道德為:

  • 於是非對錯的行為準則;倫理--道德取態。[2]

上述定義皆提及正當「行為」的含義,亦即是人的行為。婚姻委身與性行為皆涉及道德議題如:一、婚姻應如何定義?二、在甚麼情況下會解除婚約?三、結婚之年齡限制為何?四、人應否「從心所欲」地與人發生性行為?五、性應否限制於婚姻之內?六、由誰來決定婚約內的對錯?上述課題本質上都屬於道德範疇,若說同性戀並非道德課題,這明顯是錯誤的。

道德基礎為何?

不過,道德範疇並非同性戀者要爭取的領地,起碼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如此。他們只會聲稱,能隨心所欲地與人發生性關係或爭取與同性結婚的「權利」,是他們的道德權利,然而其道德與權利基礎何在?若說社會與個人喜好即為道德奠下基礎,即引發下列問題。

  1. 如果社會指出同性戀不合乎道德及應該隔離同性戀者,那他們該怎麼辦?從邏輯上說,他們別無他法,只能接受。
  2. 若道德準則由社會釐定,那麼同性戀者為何要逆原本的社會共識而行,竭力改變別人來迎合他們?
  3. 若對錯是由社會來釐定,誰還能批評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社會屠殺猶太人?
  4. 若道德乃基於個人喜好,如果人與人之間意見相左,那麼誰的看法才合乎道德?

誤導是關鍵

類似的問題,同性戀者大都充耳不聞,往往顧左右而言他,諸如:

  • 應該低調處理有關性的議題,盡可能將同志平權約減為抽象的社會議題。」[3]
  • 我們的運動不應要求人直接支持同性戀行為,卻應以反歧視為主要議題。」[4]
  • 用盡方法令同性戀者看似歧視受害者,強調他們受辱、遭解雇、家庭分離的經歷。」[5]

談到道德課題,同性戀者的議價基礎並不堅實,於是他們往往選擇誤導方法以轉移視線,故意扭曲反對者的論點,勉強制出平權的牌。所以我們要留意這些地方,不要單單應付所謂的法律平權議題,更要向同性戀者和同性戀運動人士提出道德問題。

[1]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morality-definition^

[2]http://dictionary.reference.com/browse/moral^

[3] Marshall K. Kirk and Erastes Pill, The Overhauling of Straight America, 1987 ^

[4] Marshall K. Kirk and Erastes Pill, The Overhauling of Straight America, 1987 ^

[5] Marshall K. Kirk and Erastes Pill, The Overhauling of Straight America, 1987 ^

(文章來自CARM, 網路連結: http://carm.org/homosexuality-mo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