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需要為「改變婚姻定義」展開公投

Michael Cook , 10-9-2013

彩虹旗在大選中「沉沒」, 但目前還沒有自滿的餘地             

在上週末的澳洲國會選舉中, 同性婚姻是一個大輸家。前總理陸克文及他手持的彩虹旗「沉沒」於波濤的巨浪中。

在五月時, 陸克文懷著他的重生改變, 開展他的競選活動, 一心把在任總理朱莉亞·吉拉德拉下馬。 他答應在當選後的100天內引入法案, 使同性婚姻成為他競選的重心。驚訝地, 在選舉大敗的臨界點上, 他接受The Austrailian的訪問時堅持同性婚姻合法是他作為基督徒的責任,他說: 「這不是簡單一個政策問題, 而是有關我作為基督徒的基本資格。」

或許在陸克文的選區中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愈來愈多; 或許支持同性婚姻的言論是為了取悅他的選民而不是所有澳洲人; 或許他是為了塑造一個「進步」的國際形象。

姑勿論甚麼原因, 一個憤怒的首相在電視上欺負一個牧師的片段廣傳出去, 但仍然無助於他的選情, 陸克文及他的「彩虹旗」一沉不起。支持同性婚姻的言論或許能在推特(Twitter)引起很多群眾不安, 但選民更關心的反而是工作, 財政赤字, 非法入境者的管制及管治質素。

可是, 如果支持一男一女婚姻的澳洲人因此而高興, 這恐怕是一個錯誤。Tony Abbott的勝利只是暫緩了同性婚姻的進程,或許他們只有兩至三年的喘息空間。

1.同性婚姻的支持者會不停推動「重新定義婚姻」的遊說運動。

他們的發言人Rodney Croome非常樂觀的說:「在下議院, 聲稱會支持他們的議員已由42個增加至約50個。我們十分高興在兩個議院也有支持同性婚姻的綠黨和獨立議員在選舉中勝出。我們希望能在上議院集合到大多數的支持。」換言之, 接著兩年的遊說工作將會可能搖動更多的議員。

2. 「良心投票」議案(譯按:可不跟政黨立場自由投票的議案)的結果在澳洲國會仍未定案。

Tony Abbott不太可能會有陸克文的轉變經歷。雖然Tony Abbott的親姊妹Christine是一個已公開的女同性戀者, 但他說會支持現有的婚姻定義。而且, 他為自己的言行一致感到自豪, 亦誓言繼續言行一致地反對「重新定義婚姻」。然而, 他曾說過對「良心投票」議案的立場保持開放態度, 在兩三年的時間很難預測這議案的結果。在Abbott的政黨中也有「進步」及自由主義的人士支持同性「婚姻」。

3. 若然Abbot被推倒會有甚麼事發生?

若然Abbot被拉下馬,爭奪下一任首相的主要競爭者包括前自由黨黨魁Malcolm Turnbull及新任財政部長Joe Hockey。前者是同性「婚姻」的忠實支持者, 後者則反對但沒有Abbott的堅定。

4. 這個議題是不會消失的。

澳洲是唯一英語國家未就同性「婚姻」立法。現在已立法的國家包括加拿大, 南非, 英格蘭及威爾斯, 及紐西蘭。在美國則只有13個州份合法化, 但持續的戰役會令未立法的地區在報章上不斷就這議題發酵醖釀。澳洲的國會議員會不斷在壓力下跟隨這潮流。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 一個決定澳洲憲法上一男一女結合的公民投票是必需的, 不能交往國會表決。

當然, 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一定死硬反對公投。為什麼? Rodney Croome說這個代價很大, 國家層面的討論會增加憎恨及制造恐慌, 但他真正的意思是改變婚姻定義會是一個巨大的辯論。而星期六的選舉顯示出知情的公眾差不多肯定支持傳統婚姻。

改變「婚姻」定義是一個很大的議題, 這不是要歧視同性戀者。容許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站在主持婚禮的神父面前, 會改變婚姻的核心特質。一男一女的婚姻是在國家議會及任何形式大小的政府成立之前, 便已經存在。這是先於政治的現實, 是所有往後社會制度的根基, 是唯一的制度把一男一女及他們的孩子連結在一起。

如果必需要投票, 就讓民眾為此投票, 而不是讓那些常常脫離選民真正意願的議員投票。

澳洲有一個獨特的位置, 向我們顯示改變婚姻定義的運動不是不可抗拒, 而是可以停止的, 大多數人相信婚姻的基礎是關於給予孩子父母親的愛。這個課題十分重要, 不能交給政治人物決定, 澳洲需要一個全民公投。

http://www.mercatornet.com/articles/view/australia_needs_a_referendum_on_redefining_marriage#sthash.cXhTqgue.dpu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