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市議員拒絕為女同性戀者舉行婚禮,被判入獄緩刑5個月

塞布麗娜‧豪特是法國市內一位穆斯林議員,她去年拒絕為一對女同性戀者舉辦婚禮,最後被判監禁,緩刑5個月,還伴隨著沉重的傷害。

多數媒體都熱烈慶祝有關判刑,因為刑期超出控方要求:控方只建議三個月監禁及罰款1500歐羅,但塞布麗娜將要罰款2400歐羅 (即超過港幣2萬元, 台幣約8萬6千元或人民幣1萬6千多元),賠償給兩名因被拒結婚的女士,補償她們受到的傷害,也賠償給數間支持她們的同運組織。

當這對女同性戀者在2014年8月找塞布麗娜為她們主持婚禮時,她沒有正式在口頭上提出反對。相反,她在登記冊及她們的家庭紀錄冊上簽署。

她其後離開房間,讓沒有權舉行婚禮的同事主持典禮。

媒體其後報導這事件,因為塞布麗娜明顯因為宗教原因而拒絕主持這個婚禮。

在2015年9月頭的法院聽證中,塞布麗娜承認對同性婚姻有「保留」,「我那時未決定,對我來說太新了,我需要想想。」

這是法國在2013年5月正式有同性婚姻後第一宗因拒絕主持同性婚禮的案件。除她以外,在法國還有幾個市長拒絕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他們全部都在刑事檢控及行政處分的威脅下。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muslim-councilor-who-refused-to-do-lesbian-wedding-gets-5-months-suspen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