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城,你可以選擇至少31種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其中一些性別身份可在「男」與「女」之間游走。
任何商業機構若不尊重,或不為某人所選擇的性別身份提供便利,將有可能觸犯該城的人權委員會訂立的條例,招致六位數字(美元)的罰款。
已受保護性別身份清單可在互聯網上找到,包括「性別改造 (gender bender) 」、「雙靈(two spirit) 」、「第三性(third sex) 」 、「雌雄同體(androgynous) 」、「資優性別(gender gifted) 」、「泛性別(pangender) 」等。紐約城官員談及這條條例時向本報確認,清單上的性別身份受到紐約城的反歧視法保護,清單的類別亦並非最詳細的。
紐約城並沒有為這些性別身份下定義,但本報可以從威斯康辛大學及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網站找到部份性別身份的定義。
例如,若某人認為自己是「性別酷兒(genderqueer)」,這是指某人的性別身份並非男或女,而是指介乎不同心理性別(gender)之間,之外,或之併合。
性別改造(gender bender)是指某人透過表達男性化及女性化的元素,扭曲、改變、混和、合併社會風俗既定的心理性別。
同樣地,「性別流動(gender fluid)」是指某人的性別認同及表達,會隨著社會對性別的期待而轉變的。
如果某人認為自己是「雌雄同體(androgynous) 」,他們會出現或/和認同自己為非男和非女,表現為男女間的混和或中性。
「雙靈(two spirit) 」者擁有男和女的特質,通常涉及具神秘色彩的禮儀(薩滿人),在他們的部落中有截然不同的社會及心理性別角色。
「泛性別(pangender) 」者的性別身份包含幾種或全部的性別表達。
整個性別身份的清單可以在紐約城人權委員會的網站瀏覽。
紐約城的性別身份指引於12月已經公佈,上星期起已成為傳媒的熱門話題。正如法律教授Eugene Volokh提及,若某商業機構故意地對客人或僱主使用錯誤的代名詞,最高罰款高達六位數字(美元)。
作為人權委員會的傳媒主任,Seth Hoy告訴本報,該指引發行的原因是為了「確保每一個於紐約城生活的跨性別(transgender)者備受應得的尊重和尊嚴」。同時,他保證「不小心地」使用錯誤的代名詞「並不會被罰款」。他的完整陳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