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性戀「同二代」從兒童角度反思同性婚姻

Robert Oscar Lopez

兒時我愛看電影‘The Music Man’ 它豐富幻變 我很能代入其中

因我長大的環境也是稀奇古怪 我常覺得成長中充滿困難、掙扎

媽媽是個同性戀者 生於波多黎各,很貧困

她在家中很難感受到愛 記憶中她的伴侶跟她不一樣

她是典型的美國中產媽媽 很貼心 又懂得照顧人

她並沒有跟我一起住 我們只在假日才會見面

媽媽和她的相聚時間也不長 我猜她們有共識

在我成為青年前不會同居 我與兄姊的經歷很不同

他們有與爸爸相處的回憶 我卻與媽媽的伴侶有緊密的關係

媽媽是精神科醫生  她摯力幫助同性戀者和變性人

我自小在她的診所長大 從多方面接觸到男同志的文化

13歲那年是我第一次有性行為 兩個男生和我都喝醉

當時記憶模糊,但確實發生了 自那時我尋求更多性關係

不知不覺便陷入其中 卻完全沒機會整理自己的思緒

或是事情來得太快 成長於不尋常的性文化中

我變得沒有底線 我敢說,一些你難以接受的事物

在我而言只是家常便飯 媽媽在我19歲那年過身

媽媽的伴侶要遷居 她當時落入龐大的悲痛中

她親生的孩子那時亦很需要她

她難以陪在我身邊 我還記得我們的對話

她說:「你爸爸才是你爸爸他可以養你」

但我跟爸爸的關係並沒有很好 於是我離家出走

當時我只不過19歲  無奈成了無家青年

換個角度  若有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

我媽媽的伴侶或能留下來

或者承繼更多 但若他們結了婚

就會消除我跟爸爸的連系 且是永久斷絕關係

這是為何我最終持守這個立場 現今同性戀運動爭取的同性婚姻 

跟最初的不一樣 過往要求醫院探視權、

夫妻免稅額等法規 現在他們想要更多

包括要扮演兒童的媽媽 兒童就被迫要與扮演媽媽的人 

建立情感依賴關係  這樣造成很多傷害

就算若我媽當時去了精子庫 結果也會一樣。

即使爸爸從沒出現 我仍想見到他

強烈地渴望有爸爸、有媽媽 你怎能除掉呢?

後來我搬到紐約 我的信貸紀錄不好,租屋困難

我知道我可以找男同志的群體

所以去尋找他們 在布朗克斯,我找到住宿

於是我搬進去、應付房租

27歲時,我確診癌症 腫瘤指標比正常高出95倍

要儘快切除它 不知道為何,我想見爸爸

他趕到紐約 我還記得他告訴我:

我是你的父親,你是我的兒子 我搬到爸爸那裡

好像回到9歲一樣 因為我以往一直想這樣生活

那時捱過癌病,也不知會否復發

我隨渴望作出決定 我想跟一個爸爸生活,就是這樣

現今我們關係緊密 我從沒跟女性在一起

我一直覺得女性有吸引力 只是從沒行動,總是感到害怕

後來,我愛上一個女人 在29歲那年我們結婚

從沒想像過結婚 甚至還生了兩個小孩

成為現在的我 作為雙性戀者,有血有肉的我

我仍對男人和女人都感吸引 即使我與女人有段忠誠的婚姻

或說最終我與男人建立長久關係  同性婚姻依然錯誤

我沒在想甚麼宗教原因 只是它迫使兒童失去父親

卻又不能彌補兒童所需的支持 硬放一個人在兒童生命裡  是行不通的

同志群體控制著同性婚姻的爭論 有些同志時刻監視你的言論

Twitter、facebook、電郵  又會找上你工作的地方

找上你的家人  甚至兄弟姊妹也反目成仇

我大概沒機會再跟他們傾談 最痛苦也莫過於此

我只是希望公正 一個為其他人設想的國家

無論是多微小的舉動 甚至是幾乎不可能的 我仍希望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