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終院要求兩年內訂替代框架 政制局:議題複雜層面廣 正按時間表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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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去年9月就《岑子傑對律政司司長》一案作出判決,裁定政府未有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確立替代途徑以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終審法院於去年10月27日頒令,要求政府須在當日起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侶關係能獲法律承認。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提出書面質詢,問及制訂替代框架的進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覆指,有關工作正積極進行中,鑒於有關議題複雜且涉及層面廣泛,稍後當有具體建議時會適時徵詢立法會意見。